北滘总商会编藤家具行业分会自律规则
    第一条 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规范行业行为,维护经营秩序,保护行业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声誉,共同发展北滘镇编藤家具行业,特制订本规则,要求全体会员共同遵守。
  第二条 本规则以编藤家具企业团结一致、良性发展、公平竞争、自律规范为宗旨,也是本行业协会章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规则以100分值为标准,实行扣分制。会员企业应当自觉规范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承诺。如会员企业在一年内被协会扣20分以上30分(含30分)以下的,处予口头警告处理;扣30分以上50分(含50分)以下的,协会内部书面通报处理;扣分超过50分或以上的,启动退会程序,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开除出会。
第四条 本协会初定以下七个扣分事项,并视情节轻重违反一次扣
5分或10分:
一、会员企业违反“定价标准” 超过10%(由协会主要负责人协同各成员商讨定价即工价标准)。
二、遇生产旺季时,企业通过各种手段到其他会员企业挖人的行为(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人)。 
三、会员企业在招聘员工时,招聘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主要看是否能出示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者会员企业在辞退或开除员工时,未开具离职证明给员工(要求企业定期上报招收员工或解除劳工关系的有关情况)。
四、企业发生员工恶意诉讼或上访、非正常停工情况未及时向协会上报或瞒报(要求企业将事件发生成因、涉及员工名单上报协会,协会视情况向各企业通报)
五、会员企业未按规定统一或借鉴使用劳动合同文本、规章制度、考勤打卡制度、薪酬制度、工资统一发放周期等(该部分由镇人力局提供以及批准)。 
    六、会员企业在参加社会保险方面,须按协会达成的统一参保率,会员企业低于参保率的除扣10分外,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督补缴。
  七、会员企业不自觉接受协会管理人员的监督,恶意拒绝协会管理人员到企业了解相关信息。 
  第五条 协会同时设立举报奖惩制度,会员企业举报其他会员企业违反自律规则,情况属实的奖励10分;而被举报会员企业则扣10分;会员企业举报辖区内无牌无证同类企业,举报内容被查实的奖励5分。 
  第六条 协会对会员企业认定的扣分和嘉奖,应以书面形式后映送达会员企业,同时抄送镇人力局,协会按季/月度召集会员召开会议,达到信息共享,共谋发展的局面。 
  第七条 本规则由北滘编藤家具协会于2012年4 月26 日会员大会通过(应到会员36个,实到30个,一致通过),并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北滘总商会编藤家具行业分会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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