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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
企业签订技术合同应注意那些问题?
⑴明确合同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⑵注意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合同内容涉及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合同,应当载明保密的范围、期限及承担保密的责任。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技术合同当事人应当更加注重保护自己的技术秘密。
⑶注明风险责任的承担。因为技术合同的风险较大,所以必须明确风险责任的承担,以减少损失。
⑷明确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技术合同的特点是涉及到现有或新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因此,订立技术合同应当载明履行技术合同中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技术成果或双方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其权利如何归属、如何使用和转让,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怎样分配等问题。
⑸约定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其支付方式。技术合同的价款或报酬由当事人综合市场需要、成本大小、经济校医、风险大小及供求关系多钟因素协商确定,具体支付方式可采取一次总付或分期支付、提成等方式。
⑹解释合同术语。技术合同专业性很强,为避免对关键词和术语的理解发生歧义引起争议,可对定义不特定的词语和概念作特定的界定,以免引起误解或留下漏洞,当事人可以约定将这些作为附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约束力。
 
企业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企业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应注意以下问题:
⑴关于承包的规定。第一,承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第二,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设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第三,不得转包。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第四,允许分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⑵建设工程竣工经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⑶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⑷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同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企业签订买卖合同应注意那些问题?
企业签订买卖合同一般应注意:⑴货物所有权转移问题。买卖合同货物的所有权自货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货物在合同成立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为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
⑵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问题。在货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卖人承担。
⑶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买卖人承担。
⑷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之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但已交付了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的,仍发生风险负担的转移。
⑸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⑹出卖人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将标的物放置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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